[連結] 公寓大廈的樓梯間可不可以放鞋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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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眉批:
  • 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中明文規定,住戶不可以在樓梯間堆置雜物,違反者得報請主管機關處以罰鍰
    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16 條第2 項、第5 項分別定有明文。又按住戶違反第16 條第2 項(或第3 項)規定者,由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處新臺幣4 萬元以上、20 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;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,得連續處罰。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49 條第1項第4 款定有處罰明文。
  • 多數實務見解均認為,鞋櫃如果擺放在樓梯間會阻礙逃生動線,因此認為不可擺放鞋櫃在樓梯間
    有法院判決,鞋櫃為日常生活所必要之物,並非雜物,若係於其門外緊貼牆壁豎立擺放鞋櫃,並將所有鞋子均收納於鞋櫃,固然放在是公共走廊空間,但安放位置並非柵欄、門扇,或廣告物、私設路障等可比。在如此緊貼於牆壁設置的鞋櫃,明顯不致妨礙住戶逃生避難及出入通行,將每家每戶均必備之鞋櫃視為雜物,實非為社會所能接受的法律解釋。因此,以這樣的個案而言,不能依照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16 條第2 項前段處罰。

    但目前多數法院判決見解還是認為,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16 條第2 項明定樓梯間等處所,不得擅自堆置雜物或設置柵欄、門扇等,以免妨礙逃生避難,係因公寓大廈之共同走廊及樓梯間本應維持暢通無阻,始能避免妨礙逃生避難,若一經堆置物品,則因所堆置物品之空間係占據前揭公共空間,自難免會影響該公共空間之出入或通行之虞,此即與該原本設置之目的有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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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連結:
  1.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-全國法規資料庫
  2. 【TVBS】鞋櫃「非雜物」 樓梯間「擺放整齊」撤罰 2016年4月12日
  3. 你知道鞋櫃算雜物嗎! 放公寓走廊就開罰│中視新聞 20170423
施比受有福,祝福您好運! ^_^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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