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連結] 老醫師臨終交代「房給長子、存款留妻」,為何3子仍鬧上法院?律師嘆:說出口是愛,寫下來才是保護
發表於 : 2026-05-08, 08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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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眉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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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民法第1189條開宗明義:「遺囑應依左列方式之一為之」,這些方式包含自書遺囑、公證遺囑、密封遺囑、代筆遺囑、口授遺囑等5種,這就是「遺囑要式原則」。
- 立一份合法遺囑,不是在預告死亡,而是在為摯愛的人,預留一份確定的愛。